在中国,居住证和暂住证在功能和使用范围上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1.暂住证:
暂住证是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使用的,主要是针对外来人口在城市短期居住的一种身份证明。
暂住证主要起到登记居住地的作用,持证人可以在登记的区域内进行一些基本的民事活动,如就业、就医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暂住证的使用功能逐渐减弱。
2.居住证:
居住证是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是针对外来人口在居住地长期居住、工作的一种身份证明。
居住证的功能比暂住证更为全面,持证人享有更多权益,如子女受教育、参加社会保险等。
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比暂住证严格,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住房等条件。
居住证比暂住证更有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权益范围更广:居住证持证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申领条件更严格:居住证代表了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的居住和生活基础。
社会认可度更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住证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因此,如果您是外来人口在居住地长期居住、工作,建议您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