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兵的基本条件如下:
1. 年龄要求:男兵年龄为18至22周岁,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女兵年龄为18至22周岁。
2. 身体条件:身高方面,男性不低于160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体重方面,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方面,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3. 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4. 学历要求: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各类大专院校毕业生,都可以应征。
5. 其他条件:应征公民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军队生活;
无重大疾病史,无纹身、刺青等。
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每年的征兵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