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中,对II、III类围岩每循环允许的开挖进尺数是根据围岩的稳定性和施工方法来确定的。以下是一般的规定:
1. II类围岩:每循环允许的开挖进尺数通常为0.5~1.0米。具体数值可能因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措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2. III类围岩:每循环允许的开挖进尺数通常为0.3~0.5米。同样,具体数值可能因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措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这些数值仅供参考,实际施工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围岩的稳定性,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现围岩稳定性较差,应适当减小开挖进尺,加强支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