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交通警察)的管辖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道路:包括城市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以及城市快速路等。
2. 高速公路: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维护,包括监控车辆行驶速度、查处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3. 国省道:负责国省道的交通管理,包括道路安全、交通信号控制等。
4. 县乡道路:负责县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保障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
5. 特殊路段:如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业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的交通管理。
6. 施工路段:在道路施工期间,交警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指挥和疏导。
7.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如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8. 交通事故处理: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勘查、责任认定以及后续的调解工作。
交警的具体管辖范围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交通管理需要有所不同。在一些大城市,可能会设立专门的交警大队或支队,负责特定的区域或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