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时,文件规定如下:
1. 对于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2.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应继续享受原职务、原级别的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退休金。
3.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参加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的荣誉表彰活动,应当优先考虑。
4.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参加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的考察、调研等活动,应当优先安排。
5.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参加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的培训、学习等活动,应当优先提供机会。
6.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参加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的其他活动,应当予以支持。
7.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享受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的其他优惠政策,应当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8.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享受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应当根据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9.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享受企业、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10. 获得部级表彰的个人退休后,如需享受家庭、社会的关爱和支持,应当根据家庭、社会的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待遇和优惠政策以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