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委策研究室机构概况
1、海原县委策研究室(简称县委研室),作为县委直属的正科级群,也是县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始于1962年12月设立的县委农工部,后在1968年3月停止工作,直至1988年3月,农工部撤销并成立县委策研究室。1989年5月,县委策研究室被撤销,恢复为县委农工部。
2、海原县委策研究室作为县委决策服务和综合性研究的,承担着为县委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的重要职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县委的指示,起草、参与起草或协同组织起草与修改县委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这一职责旨在确保县委决策的文件内容精准、符合当前工作需要,为决策提供有力的文件支撑。
3、负责事业口投资项目的安排,项目库建设和专项资金审查。 研究事业发展策,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备和核准。(四)稽察办 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定期发布《建设项目稽察通报》和阶段报告。(五)生态办 研究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农业、林业等发展规划。
4、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起源于204月,原称海原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是县内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机构。该局负责研究并制定全县的国民经济和发展战略,通过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