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年上海工资计算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通常由用人 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班工资
1. 平时加班: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加班工资。
2. 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工资扣除项目
用人 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扣除项目。
四、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由用人 按照内部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五、津贴和补贴
如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工资总额。
计算工资时,应先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等,然后根据上述各项规定和用人 的工资 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工资 策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情况有所调整,具体应以当时有效的 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