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二级事业
1、教体局二级事业,即教育与体育的下属事业,如教育仪器站、体育学校等。事业,旨在为提供公益服务,由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建立,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服务。这类机构需接受府,具备法人资格,由财或其他提供资金,其主要目标不在于盈利。
2、教体局二级事业特指教育和体育下属的非盈利性组织,包括教育局下属的教育仪器站和体育局下属的体育学校等。这些通常旨在为提供教育和体育方面的公共服务。事业(Public Institutions)是一种以公益为目标的服务组织,由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创办。
3、教体局二级事业是指教体局下属事业,教育局下属教仪站,体育局下属体校等都属于教体局下属二级事业。事业(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服务组织。
二类事业
二类事业,是指面向提供公益服务,按照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的机构。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一类事业和二类事业的区别:职能(收费职能)一类事业完全没有收费职能,不具备收取费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类事业是指面向提供公益服务,按照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二类事业,是指应具备以下条件:面向提供公益服务,按照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