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
1、为了强化杭州市城市河道的保护与管理,确保其功能完好,改善环境,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杭州市市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市区绕城公路范围内所有河道及其配套设施。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市城市河道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河道功能完好,改善城市河道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杭州市市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杭州市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河道设施的管理。第四十五条明确城市河道设施包括由市设施行主管管理的河道、堤坎、泵站、引水渠、溢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理范围以河道设施规划用地红线为准,若规划尚未实施,则以现有河道设施用地为准。
4、并已正式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新的管理规定将开始实施。邵占维在公告中确认了这一决定的生效日期为年5月18日,强调了杭州市府对于城市河道保护的管理措施的调整和强化,旨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法规,以提升城市河道的保护水平和管理效率。
5、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河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首先,城市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规划红线或实际河道整治绿线确定,未按规划的建筑需在改建时退让到位,如有小于河道蓝线10米的区域,保护范围则扩展至蓝线外10米。城市河道需设置规范的慢行,满足行人和骑行者的安全通行需求。
孔口高度和闸门高度区别
孔口标高是指孔口处的自然地面标高。 桩顶标高是指混凝土浇筑后桩顶的标高。 终孔时深度是指从孔口标高到孔底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设计标高是指桩破桩头后的磨平标高。 桩顶标高是指破桩头前的标高。终孔时深度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岩石层,以达到所需的承载力。
孔口标高度是成孔是自然地面标高。桩顶标高是混凝土浇筑时桩顶标高。终孔时深是然后标高到孔底标高之距离。设计标高,桩破桩头后的标高。桩顶标高是破桩头前的标高。终孔时深是按设计图要求入岩,达到承载力的岩层。设计标高350.95,桩顶标高349,没破桩头了。
水闸的高度与止水高度关系是:闸门高度=闸墩顶高程-闸槛高程胸墙式(孔流式)水闸的闸门高度,而根据构造和止水要求稍高于孔口高度。开敞式(堰流式)水闸闸门高度应满足水闸挡水要求,一般闸门顶高程与闸顶高程齐平。
当孔口高度与孔口水头之比为小孔口时,孔口出流遵循特定公式。根据水利工程中的应用,闸门下泄流通常被称为闸孔出流,这要求孔口高度与水头之比小于等于0.65,以确保闸门下缘不脱离水面,从而避免形成堰流。在考虑不同水位情况时,闸孔出流可分为自由出流和淹没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