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相关专业。
3.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
4.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工作。
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1. 熟悉本专业领域的理论、技术和规范,具备较强的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能够独立完成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一定的业绩,如:主持或参与过重大技术项目、获得过科技进步奖、专利授权等。
4. 能够指导、培养初级工程师,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三、工作业绩要求
1. 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技术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3. 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等。
4.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如:获得过优秀工程师、优秀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四、其他要求
1. 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领域的英文资料。
2. 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
3. 参加职称评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在申请评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时,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