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较低者。在会计处理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通常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相关。以下是具体会计科目处理:
1.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
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针对固定资产)
或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无形资产)
或
贷:商誉减值准备(针对商誉)
2. 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时:
如果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3. 减值准备恢复时:
如果资产的价值后来又上升,并且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但转回的金额不能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以上会计处理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的会计科目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