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135部和121部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民用航空运输活动进行管理的两个不同类别,它们在运营范围、资质要求、管理权限等方面有所不同:
1. 定义:
135部:是指国内航空运输企业从事非定期的航空运输活动(即包机飞行)的规定。
121部:是指国内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定期航空运输活动的规定。
2. 运营范围:
135部:适用于从事不定期、有偿的航空运输服务,如包机、旅游包机等。
121部:适用于从事定期、有偿的航空运输服务,即公共航空运输服务。
3. 资质要求:
135部:对航空公司的资质要求相对较低,但仍然需要满足一定的航空器、人员、运行等方面的要求。
121部:对航空公司的资质要求更高,需要满足严格的航空器、人员、运行、财务等方面的要求。
4. 管理权限:
135部:由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管。
121部: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直接监管。
5. 适用对象:
135部:适用于从事非定期航空运输的企业。
121部:适用于从事定期航空运输的企业。
简而言之,135部和121部的主要区别在于运营范围、资质要求、管理权限等方面。135部适用于非定期的航空运输,而121部适用于定期的航空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