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天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进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标准:
1. 国家级人才:
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的人员,如“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2. 省部级人才:
获得省部级人才称号的人员,如“天津市特聘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3. 创新创业人才:
在天津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岗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近3年内,其所在企业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近3年内,其所在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且研发成果转化率达到20%以上;
近3年内,其所在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4. 高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天津市获得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奖项;
近3年内,其所在企业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5. 其他高层次人才:
在天津市具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
具体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