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的上班和下班时间通常遵循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务员的常规工作时间是:
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
午休时间:12:00至14:00
下班时间:下午14:00至18:00
不过,实际工作时间可能会根据乡镇的具体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例如,一些乡镇可能会因为工作繁忙而实行“朝九晚五”或者“朝九晚六”的工作制度。乡镇公务员在执行紧急任务或者值班时,可能会需要加班。
具体到每个乡镇,公务员的作息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乡镇政府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