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回避亲属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夫妻关系:包括已经结婚的夫妻、正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以及有过婚姻关系的双方。
2.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等。
5. 其他亲属关系: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等。
在公共职务中,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和确保公正,通常要求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工作。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