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的层级对应关系主要依据各自的职务和职级。以下是一般的对应关系:
1. 公务员层级:
国家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2. 事业单位人员层级: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以下是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
国家级正职对应正高级。
国家级副职对应副高级。
省部级正职对应正高级。
省部级副职对应副高级。
厅局级正职对应副高级。
厅局级副职对应中级。
县处级正职对应中级。
县处级副职对应初级。
乡科级正职对应初级。
乡科级副职对应初级。
这种对应关系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这种对应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