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反映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收益。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反映企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收益。
4.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期间取得的收益。
5. 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除上述明细科目以外的其他收益。
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益。
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
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反映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9.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反映企业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10.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收益。
11. 其他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除上述明细科目以外的其他收益。
以上明细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设置,有助于企业清晰地反映其投资收益情况。具体明细科目的设置可能会因企业性质、行业特点以及会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