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不要求精简编制"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中国的地方政府层面,对于县级和乡镇级政府的工作机构编制,目前没有提出精简的要求。这里的“编制”指的是政府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
1. 县级政府(包括县政府本身及其下属的各工作部门)和乡镇级政府(包括乡镇政府本身及其下属的各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将保持现状,不会因为精简而减少机构数量或人员数量。
2. 这种政策可能是出于稳定就业、维护基层政府运转效率或者考虑地方实际情况等多种原因。
3. 相对于过去可能存在的精简机构、减少编制的政策,这表明当前阶段对县乡两级政府的人员编制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态度。
政策的实施可能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