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在中国通常指的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公务人员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身份:
1. 国家公务员:这是最常见的公务人员身份,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这些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 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这些团体通常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发起,从事特定的社会服务或公益活动。
4.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有些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属于公务人员。
5. 特种公务员:包括法官、检察官等,他们虽然属于公务员,但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法律对其身份和职责有特别规定。
6. 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指派驻在其他机构(如企业、社会组织等)履行公务的人员。
这些身份的公务人员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职业发展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党的领导,履行公职职责,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