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下是江苏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2. 分类考核:根据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性质,实行分类考核。
3. 绩效导向:考核工作应注重考核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引导公务员提高工作质量。
4. 严格规范: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考核内容
1. 工作表现: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2. 工作能力:考核公务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工作态度: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遵守纪律情况。
4. 工作作风:考核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群众观念。
三、考核方式
1. 个人述职:公务员定期向考核组述职,汇报工作情况。
2. 考核组评价:考核组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3. 同事评价:公务员所在单位的其他公务员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 360度考核:结合个人述职、考核组评价、同事评价和群众意见,对公务员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 结果反馈: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务员,帮助公务员改进工作。
2. 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培训、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4. 结果申诉:公务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组提出申诉。
五、考核组织实施
1. 组织领导:公务员所在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 考核组组成:考核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组成。
3. 考核程序:按照考核原则、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等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 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应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上是江苏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可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