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局在中国既不是纯粹的事业单位,也不是完全的国营企业。电信局通常是由政府出资成立的,具有行政和企业双重属性的机构。
在计划经济时期,电信局属于国有企业,承担着提供电信服务的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电信行业逐步实行了改革,原来的电信局在改革后多数成为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这些企业虽然仍属于国有企业,但它们在运营机制上更接近于现代企业制度。
电信局在某些地区也承担着一定的行政职能,如负责电信行业的监管、规划等。因此,电信局在性质上既有国营企业的特点,也有事业单位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