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其可以办理的资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急管理局负责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对于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到期前,企业可以向应急管理局申请延期。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因合并、分立、重组等原因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以向应急管理局申请变更。
4.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因破产、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以向应急管理局申请注销。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名: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需要向应急管理局申请核名。
6. 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企业在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可以向应急管理局申请补办。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时,可以向应急管理局申请查询。
8. 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需要向应急管理局申请换证。
9. 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告: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告已颁发、变更、注销、换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
不同地区和行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理资质时,请以当地应急管理局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