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举人是在科举考试中通过乡试(即省试)的人。在明清时期,举人虽然已经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当官。
举人虽然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但具体能否当官以及当什么级别的官,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选拔和考核。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步骤:
1. 会试:举人需要参加会试(即全国统一考试),通过会试后,才能获得进士及第的资格。
2. 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等级,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称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3. 分发官员:进士及第后,根据成绩和名次,由朝廷分配到各级官府任职。
因此,举人虽然已经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还需要通过会试和成为进士,才能正式进入官场。即使是进士及第,也需要经过一定的选拔和考核,才能担任具体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