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即公开遴选)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下级机关或者系统内其他单位公开择优选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一种用人机制。以下是遴选通常需要的调动手续:
1. 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工作总结、获奖证书等。
2. 单位推荐:
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调动意见的推荐函。
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调动的文件。
3. 考察材料:
面试或笔试成绩通知单。
考察组对拟调动人员的考察报告。
4. 调动手续:
拟调动人员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人事关系转移证明(如干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
调动审批表。
拟调入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
5. 调动审批:
向拟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调动申请。
拟调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获得拟调入单位审批同意。
向拟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交调动申请。
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6. 档案转移:
拟调动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移。
7. 报到:
拟调动人员按照调动通知到指定单位报到。
在整个调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手续。
积极配合各环节的审核和审批。
具体调动手续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遴选政策和规定有所差异,请以官方文件和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