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保险转移主要是指劳动者跨地区流动时,将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以下是浙江省社保转移的基本步骤:
基本条件
1. 需要转移的社保类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劳动者本人申请或单位申请均可。
转移步骤
1. 准备材料:
原参保地的社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2. 办理转出:
准备好材料后,到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 办理转入: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等材料,交至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认表》。
4. 完成转移:
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转入的社保基金划转到原参保地。
原参保地收到转入的社保基金后,会将其转入转入地的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时限:一般来讲,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应在劳动者到达新参保地后3个月内完成。
费用:目前,浙江省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待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个人权益和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咨询与帮助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拨打当地的社会保险服务热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