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的内容如下: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职权;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这是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专业性,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