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财力是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和支配的财政资金总量。计算综合财力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是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债券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国有资本收益等。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基金的收入。
5. 其他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间转移支付收入等。
计算公式大致如下:
综合财力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 其他收入
具体计算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
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政府间转移支付: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