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六级干部通常指的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级别划分的一种干部体系。这种划分方式主要依据干部的行政级别和职责范围。具体来说,六级干部可能包括以下级别:
1. 国家级干部: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组成人员等。
2. 省部级干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的正副职领导。
3. 副省级干部:包括副省级城市的正副职领导。
4. 地厅级干部:包括地级市、自治州、盟的正副职领导,以及省直厅局的正副职领导。
5. 县处级干部:包括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市辖区和省直厅局的正副职领导。
6. 科级及以下干部:包括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副职领导,以及科级以下的其他干部。
六级干部的划分并不是固定的,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干部的级别和职责范围可能会有所变化。不同地区和部门对干部的划分也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