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鉴定申请一旦提交给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撤回的。这是因为工伤鉴定涉及到对劳动者受伤情况的认定,一旦开始鉴定程序,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但是,如果在提交申请后尚未进入正式鉴定程序,或者鉴定程序尚未开始,申请人是可以撤回申请的。如果鉴定程序已经开始,但尚未得出结论,申请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才能申请撤回。
以下是一些可能撤回申请的情况:
1.信息错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存在错误信息,导致无法继续进行鉴定,可以申请撤回。
2.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人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鉴定程序,可能需要撤回申请。
3.法律变更: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原申请不再适用,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
如果确实需要撤回申请,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撤回的原因。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撤回。
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