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押韵十八韵,即按照韵脚的不同,将古诗分为十八类。在中国古典诗词中,韵脚是指诗的最后一个字所押的韵。以下是根据《诗韵》或《韵书》中的韵部对古诗押韵十八韵的分类:
1.一东:包括东、同、中、空、公等韵。
2.二冬:包括东、同、中、空、公等韵。
3.三江:包括江、阳、光、方、长等韵。
4.四支:包括支、移、之、词、迟等韵。
5.五微:包括微、飞、归、违、机等韵。
6.六鱼:包括鱼、俱、居、俱、俱等韵。
7.七虞:包括虞、愚、愉、俞、愉等韵。
8.八齐:包括齐、其、基、脐、期等韵。
9.九佳:包括佳、家、加、嘉、加等韵。
10.十灰:包括灰、回、怀、回、怀等韵。
11.十一真:包括真、津、神、沈、沈等韵。
12.十二文:包括文、闻、云、纹、云等韵。
13.十三元:包括元、原、园、袁、元等韵。
14.十四寒:包括寒、韩、旱、汉、汉等韵。
15.十五删:包括删、山、先、鲜、先等韵。
16.十六韵:包括韵、印、印、印、印等韵。
17.十七萧:包括萧、销、宵、宵、宵等韵。
18.十八肴:包括肴、腰、遥、摇、腰等韵。
这些韵部在古诗词中是按照《唐韵》、《广韵》等韵书的标准划分的。在创作诗词时,作者会根据所押韵脚的不同,将诗词归入相应的韵部中。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诗词的押韵和声韵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