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项目必须在市一级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1.国家投资或者融资的项目:涉及国家投资或者利用国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标。
2.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3.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4.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5.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7.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如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开发利用项目。
8.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项目:这些企业进行的项目,如果达到招标规模,也必须进行招标。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项目等。
具体的招标规模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的具体流程和规则也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