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的原则
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法律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负责、行、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扩展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核心,通过防治结合的方式,全面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的健康风险。 综合治理:针对工作环境中的各种有害因素,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下是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是核心。通过改善工作环境,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对劳动者的侵害,从根本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同时,防治结合也非常重要。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根据法律要求,包括第32条至第73条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职业病诊断标准,形成此办法。
2、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按照 GB/T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负责起草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华夏认证中心有限、中国质蜇认证中心、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等。
3、部长张文康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组织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公开征求意见。
4、现发布《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 总则》等4项推荐性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95— 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 总则; GBZ/T 296— 职业健康促进名词术语; GBZ/T 297— 职业健康促进技术导则; GBZ/T 298—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