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的标点怎么用?
引用的句子能够独立存在,其句末标点应放在引号内部。 引用的句子未能独立,作为句子的组成部分时,其句末标点应放在引号外部。 具体使用时,若引文作为完整的句子出现,并且意思表达完整,则句号应置于引号之内。例如:“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直接引用别人的话,使用双引号;间接引用别人的话,不使用引号。 当引号中还需要使用引号时,外面一层使用双引号,里面一层使用单引号。 连续引用几个文段时,每段开头都要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用后引号。 引号内还有引号,一般用于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
大陆地区的标点规则是先用双引号“”,如需进一步引用则用单引号‘’,再次引用则用双引号“”,以此类推。 地区的规则是先用单引号「」,内部引用则用双引号『』,若双引号内还需引用,则用单引号。 直接引用别人的话时,必须使用引号;间接引用则无需使用引号。
引号内标点:若引用的句子能够独立成句,表达完整含义,则句末标点应置于引号内。例如:“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灯烛照天烧。” 引号外标点:若引用的句子未能独立成句,则不应添加句末标点,或者将标点置于引号外。例如:“苟利,岂因”是他高尚品格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