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中一些常见计算方式的介绍:
工资计算
1.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周末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 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病假工资计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劳动法的具体计算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在遇到具体劳动 和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相关劳动 ,以获取准确和权威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