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材料时,会计分录的编制通常取决于材料的采购方式和支付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及相应的会计分录:
情况一:材料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材料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情况三:材料已验收入库,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需要注意的是,“原材料” 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记录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销项税额。具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