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文中,“写”常见的表述有“书”“作”“著”“撰”“记”等。
“书”
侧重于书写、记录,如“乃丹书帛曰‘陈胜王’”,意思是于是用朱砂在绸子上写“陈胜王”。
“作”
有创作、写作之意,像“属予作文以记之”,这里的“作”就是写作。
“著”
也可表示写作、著作,例如“著《兵法》十三篇”,即写作了十三篇兵法。
“撰”
指撰写、著述,“撰长书以为贽”,就是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
“记”
有记录、记载的意思,“岳阳楼记”中的“记”就有写、记录的含义。这些字在不同的语境中,都可以表达“写”的意思,但具体使用哪个字,需要根据上下文和表达的需要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