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管物业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房地产行主管,这个行主管有的地方是房管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的地方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比如: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物业的上级监督为各地的房地产行主管,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主管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房地产行主管负责本行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局属于住房和建设局管理。按照地方府行管理机构的设置,一般来说各个地方的物业管理局、处都隶属于住房和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市住房的物业管理,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协调业主提出的有关住房方面的突出的问题。
物业归房管局下属的物管科管理。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管理及收费,物业的,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策,并组织实施;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人防属于哪个
1、人防办是府的派出,全称为人民防空办公室,其人员都是公务员,属于行编制。 1950年10月,成立人民防空筹备委员会,标志着新中国人民防空事业的诞生。 1994年11月国动委成立,原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国动委人民防空办公室。
2、人防办属于府,通常隶属于地方府或军事,如武装部。 人防办的工作人员通常不具备公务员编制,而是属于事业或府特定的编制类型。
3、人防属于国务院、军事委员会管理。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空袭作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六条 国务院、军事委员会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