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资格证笔试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 笔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由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个科目组成。
2. 单科成绩:每个科目的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标准为90分。考生只需三个科目都达到90分及以上,即为笔试合格。
3. 总分计算:三个科目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分。如果三个科目都合格,那么总分即为三个科目成绩之和;如果某个科目不合格,那么总分即为合格科目的成绩之和。
4. 查询成绩:笔试成绩通常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查询成绩。
5. 有效期: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2年内通过所有笔试科目,方可参加面试。
具体成绩计算方式和合格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