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补考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建筑活动的管理、建筑企业的设立、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的监理、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招标投标的程序、招标投标的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的责任、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工作的管理、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的责任、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管理、城乡规划的编制、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管理、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房地产企业的设立、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准备一级建造师补考法规时,考生需要熟悉上述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了解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同时,考生还需要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和补充,以便在考试中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