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于残疾人的认证及补助标准如下:
一、残疾人认证
1. 申请条件:持有北京市户籍,符合《残疾人证》评定标准的人员。
2.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评定结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
3. 申请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区残疾人联合会。
4. 审核时间:区残疾人联合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 残疾人证领取: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到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取《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补助标准
1. 最低生活保障: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 专项救助: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申请专项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
3. 养老保险补贴: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4. 养老金: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养老金。
5.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生活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6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400元。
(2)护理补贴: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
以上补助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助金额以当地政府发布为准。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