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务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是不允许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具体来说,公务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4.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
5.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
因此,公务员在单位做小买卖是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公务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形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