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一般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通常在5%至12%之间。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其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也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的。
一般来说,南宁的私营企业是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包括12%的比例。但是否能缴纳12%的公积金,需要具体看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为了准确了解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查阅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权威和准确的信息。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员工的意愿,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公积金缴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