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合同结算等环节。以下是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对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一般说明:
一、合同签订
1. 在合同签订时,企业应将合同视为一项资产或负债。
2. 合同资产:合同签订后,如果预计企业将收取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且对价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可以将合同视为合同资产。
3. 合同负债:如果预计企业将支付的对价很可能发生,且对价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可以将合同视为合同负债。
二、收入确认
1.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遵循完工百分比法。
2. 完工百分比法:企业根据合同进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确认收入。
3. 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确认收入 = 合同总收入 × 完工进度 已确认收入。
三、成本核算
1. 建造合同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 直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等。
3. 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四、合同结算
1. 合同结算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2. 应收账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
3. 应付账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供应商、劳务人员等款项。
五、合同终止
1. 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合同资产:合同终止后,如果合同资产的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3. 合同负债:合同终止后,如果合同负债的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应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合理地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