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会计科目通常是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不能自由设置。在中国,一级科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来设置的,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类别,每一类别下又细分为若干个二级科目。
例如,常见的资产类一级科目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类一级科目有“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所有者权益类一级科目有“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等。
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当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一级科目不能随意更改。但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对二级科目进行设置或调整。二级科目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以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报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