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通常包含以下几种身份的人员:
1. 交警:负责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包括指挥交通、处理交通事故、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
2. 协警:协助交警进行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有时也参与执法,但执法权力通常不如正式交警。
3. 警务辅助人员:负责辅助交警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如协助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等,但不具备执法权力。
4. 交通警察大队长:交警队的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交警队的工作。
5. 交通警察中队长:交警队的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
6. 交通警察警官:交警队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交警队的政策和计划。
7. 交通警察技术员:负责交通科技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如交通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等。
8. 交通警察文职人员:负责交警队的行政、财务、人事等工作。
9. 交通警察宣传教育人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10. 交通警察法医:负责交通事故的法医鉴定工作。
以上是交警队常见的几种身份的人员,具体的人员配置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地方特点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