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排水建设的规定
煤矿井下排水建设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永久与临时排水:井筒开凿到底后,需先施工永久排水;在永久排水完成前,需在井底附近设置临时排水。临时水仓容积要求:应大于4小时正常涌水量;当预计涌水量大于50m3/h时,需大于8小时正常涌水量;水仓需定期清理,保持有效容量。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二条规定,井筒开凿到底后,需先施工永久排水,完成前在井底附近设置临时排水。临时水仓容积应大于4小时正常涌水量,当预计涌水量大于50m3/h时,需大于8小时正常涌水量。水仓定期清理。
煤矿井下排水建设的规定: 井筒开凿到底后,应先施工永久排水,并在井底附近设置临时排水,直至永久排水完成。 临时水仓的容积应大于4小时正常涌水量。若预计涌水量超过50m3/h,水仓容积应大于8小时正常涌水量。水仓需定期清理。
施工临时用水设计规范有哪些
用水管理措施 施工用水的排放,严格按场内设施排放,禁止高处往低处乱排、散排。 每周清理污水管线及排水管线一次,防止管道堵塞,影响现场文明施工。 加强对水表的管理,需要用水时由专职用水管理员提前3天向甲方用水,指定用水接口,水表后才能使用。
现场临时用水量(Ql)计算公式:Ql = kl × ∑ × Ql × Nl / T1 × t × K2 / 8 × 3600 此公式用于估算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量,其中kl为系数,Ql为每台设备的用水量,Nl为设备数量,T1为使用时间,t为时间,K2为时间换算系数。
施工临时用水计算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现场施工用水量计算:计算公式:Q1=kl∑q1n1k2 /其中,ql为施工用水量,kl为未预计施工用水系数,∑q1n1为最大年工程量与施工用水定额的乘积之和,T1为年有效工作日,t为每日工作班数,K2为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
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