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的收付款凭证是由出纳做还是会计做?
一般财务程序中,出纳不制单,不管是收款凭证还是付款凭证还是转账凭证,都应该有专门制单人员出纳按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去收款、付款并填列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在小型,没有很多人员配置的情况下,一般所有的记账凭证都由会计制单。记账凭证原则上要求必须附有相关原始凭证方发生效力。
收付款凭证即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两者都属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而非出纳人员。法律依据:根据财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收付款凭证登记,应当由会计处理。
出纳主要负责处理收付款凭证,而会计则处理转帐凭证。出纳在完成收付款凭证后,会将涉及的现金和银行日记账信息传递给会计,以便会计进行其他的账务处理。会计会汇总所有凭证,并进行装订保存。在这个过程中,出纳和会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显得尤为重要。
记账凭证是由谁填制的
在会计记账过程中,“所有的记账凭证都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这一说法过于绝对化,存在逻辑性错误。实际上,记账凭证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确实需要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来填制,以确保每一笔交易的性和准确性。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填。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日期一般是填财会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记账凭证是由财会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详细解释如下:记账凭证的基本定义 记账凭证是财会人员用于记录经济交易事项的会计分录,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归类和整理后形成的凭证。它是会计核算中的基础,用于记录日常的经济活动。
原始凭证大多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会计人员填制。依据不同:原始凭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的;记账凭证是根据经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