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提交哪些资料
原材应提供:砂子、碎石、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商品混凝土进场浇筑前应做好,预拌混凝土运输交接记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碱含量、氯离子检验报告。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预拌商品混凝土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需提交一资料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首先,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证明其具备合法的生产与供应能力。其次,每次混凝土浇筑时,都需要提交配合比单,其中包含了详细的原材料检试验报告,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首先,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需提供自身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和实验室资质。这是确保供应商合法性和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其次,对于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供应商需要提交砂子、碎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这些资料确保了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建筑工程预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一)施工合同:土建施工合同书(含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其它合同、补充协议。
预拌混凝土供应必须向施工提供以下资料: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见样表C——021)。合格证应包括生产名称,工程名称,混凝土品种数量,使用部位,供货时间,原材料品种规格、复验编号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