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对旷工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条款中。以下是关于旷工的基本规定:
1. 旷工定义:旷工是指公务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
2. 旷工处理:
第一次旷工: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其中之一是“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多次旷工:如果公务员有多次旷工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更严重的处分,包括降级、撤职甚至开除。
3. 特殊情况:对于因不可抗力、突发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到岗的,应当及时报告单位,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单位应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4. 单位管理: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员的考勤管理,对旷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情况还需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具体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