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试用期是事业单位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和了解的时期,目的是确保新入职人员能够适应岗位要求,同时也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初步筛选。
对于正科级职务的人员,如果在试用期内需要调动工作,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特殊原因,如工作需要、家庭困难等;
2. 调动工作不违反相关规定,不影响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
3. 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考虑调动工作时,详细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